一、业务场景
在过去一件代发模式下,由于供应商与分销商使用不同的管理系统,双方只能通过导出报表、人工核对的方式进行对账,导致流程效率低下、数据易出错、结算周期漫长,严重影响了合作效率和资金流转;
吉客云「吉秘对账」上线后,实现跨系统分销对账全流程在线化与自动化,分销商无需更换 ERP,通过吉秘助手即可在线确认账单,供销双方均可发起对账,系统自动比对数量、金额、货品差异并支持在线调整补差,对账完成后一键生成结算单且状态双向同步,打通跨系统对账协作链路。
二、功能介绍
1. 供应商端绑定分销商吉秘账号
1.1 在吉客云【分销商列表】界面将分销商档案和分销商吉秘账号进行绑定,如果分销商尚无吉秘账号,也可以直接为其代建账号

1.2 分销商端打开邀请链接,登录吉秘后台后录入基本信息申请绑定

1.3 供应商端审核绑定申请,完成分销商档案和分销商吉秘账号的绑定

2. 绑定吉秘账号后,可以使用两种对账方式:供应商发起对账、分销商发起对账
2.1 供应商发起对账
2.1.1 供应商端需要预先设置好【结算单转入递交策略】,销售结算单创建后会流转到【销售结算递交】界面,便于供应商定期汇总结算账单并发送给分销商;

2.1.2 订单发货之后生成销售结算单并自动流转到【销售结算递交】界面,可点击“发送账单给客户”按钮将结算账单发送给分销商吉秘助手

2.1.3 分销商端登录吉秘后台,在【对账单确认】界面查看供应商推送的账单数据,核对数据无误时即可确认账单



2.1.4 分销商端确认账单后,供应商端销售结算单的“对账单状态”变更为“客户已确认” ,此时可将销售结算单递交至【销售结算审核】界面执行后续的结算操作;

2.2 分销商发起对账
供应商端调整【销售转待结算策略】和【结算单创建策略】,确保参与对账的销售单在发货后结算状态变更为“待结算”且不自动生成销售结算单


2.3 分销商可以选择两种方式创建对账单
a. 按供应商吉客云内的订单数据创建对账单
在【待结算销售单】界面选择需要对账结算的销售单,检查订单货品、数量、金额无误后,即可生成对账单


b. 线下汇总订单数据后导入创建对账单
线下检查需要对账的订单货品、数量、金额无误后, 在【发起对账】界面导入对账单

2.4 供应商端对账单创建成功后,供应商即可在【按客户账单结算】界面查看账单并执行对账,执行对账时会依据账单的数据去匹配销售订单 (销售单和账单中的销售单号/网店订单号/物流单号中的任一单号匹配,再匹配销售单货品和账单货品 )

同时在“账单货品明细”子表体现账单具体对账结果,包括:对账成功、单据不存在、货品不存在、数量有差异、金额有差异。
- 对账成功:双方单据、货品、数量、金额全部一致即为对账成功;
- 单据不存在:根据账单未找到供应商方对应的销售单;
- 货品不存在:找到了供应商方的销售单,但是从销售单中未找到货品;
- 数量有差异:从供应商方销售单中找到了对应的货品,但是双方货品的数量不一致;
- 金额有差异:从供应商方销售单中找到了对应的货品且数量一致,但是双方货品的金额不一致;

2.5 供应商端对账完成后,如果存在对账差异,供应商可以通过下方的“按账单更新结算价”、“修改本次结算数量”、新增“结算补差单”功能进行对账差异调整。
- 按账单更新结算价:按账单金额更新供应商端销售单货品的结算金额;
- 修改本次结算数量:修改供应商端销售单中当前货品的本次结算数量,确保和账单数量一致;
- 生成结算补差:如果账单对账完成后存在“对账差异金额”,可以通过在“结算补差单”子表新增结算补差单来调平金额;
生成的结算补差单,在账单对账完成转结算生成销售结算单时,将同步带入到销售结算单中


2.6 供应商端在对账差异全部处理完成后,点击“对账完成转结算”按钮即可将参与账单对账的销售单按对账单中的结算金额合并生成一张销售结算单,该销售结算单可执行后续销售结算操作
注意:只有“对账完成”状态的账单中不包含“单据不存在/货品不存在”的货品行时才可执行转结算操作,否则将转结算失败。

2.7 在供应商将账单转销售结算单之后,分销商端的吉秘中对账单状态变更为“已结算” ,此时即可向供应商打款结算。

以上便是吉客云「吉秘对账」的功能详解,操作期间如遇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吉客云官方人员协助处理。